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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6365_好多假365平台_365bet线上棋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全区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按规定权限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拟订房屋征收、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实施区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指导全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实施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指导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五)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按规定权限监督执行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监督执行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负责本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核查、核验工作,参与、协调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参与拟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规定权限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七)指导、承担城市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建设、管理的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本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对全区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进行协调服务、督促指导。负责本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八)落实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及科研工作,代行城镇绿化办公室职责。

        (九)指导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不含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区重点镇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十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参与城镇减排工作。落实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的政策。拟定区本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我区公路水路相关规划,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十三)按规定权限监督指导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全区农村水路管理维护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相关事项。按规定权限承担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村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村公路、国边防公路相关工作。

        (十五)承担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农村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招投标、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全区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我区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船舶登记和船员管理相关工作。

        (十七)组织协调全区农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农村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按规定权限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航道、码头养护,按规定权限负责船舶(包含渔船)等水上设施检验工作。按规定权限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八)监督指导全区农村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和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十九)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二十)承担全区农村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承担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二十一)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包头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二十三)编制36365_好多假365平台_365bet线上棋牌区人民防空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负责36365_好多假365平台_365bet线上棋牌区人民防空方案的编制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人民防空方案编制管理,并组织实施。

        (二十五)贯彻执行自治区、包头市关于人民防空建设有关地方性标准及包头市相关配套制度。

        (二十六)指导我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按规定权限依法依规负责人民防空建设项目等行政审批事宜。按规定权限指导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按规定权限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二十七)组织指导城市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执行防灾救灾应急支援任务。组织人民防空训练和防灾演练演习。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

        (二十八)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制定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信息网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为平时抢险救灾服务。

        (二十九)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按规定权限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重要目标防护管理工作。指导重要目标单位落实防护要求。

        (三十)按规定权限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的筹集和管理,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战备资产)实施专业管理。

        (三十一)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综合协调。

        (三十二)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农村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勘察设计审批,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2.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农牧局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苏木镇非运输船舶由苏木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区水务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政务督办、文电处理、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机关后勤等机关日常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管理方面工作。负责政务类综合性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以及公务接待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和政策性调研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党的组织建设。承担全局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干部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资及机构编制工作。拟定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财政、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和决算编制、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收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进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统计、分析调度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事业项目投融资管理。指导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实施。指导全区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三)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并开展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管理和培训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办行政审批事项,指导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工作。指导行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督促指导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信访、综治工作。承担普法工作。承担机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城乡公用事业管理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拟订城市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排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区的城镇道路、桥涵、路灯、亮化、园林绿化的管理维护和建设工作。制定市政工程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相关重大市政工程设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我区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工作,指导我区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我区城市规划区城镇燃气、供热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指导全区城镇燃气、供热的建设、运营和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供热的建设、运营和社会化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定区本级城镇燃气、供热安全生产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相关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建筑业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落实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指导本区建筑业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承担本区建筑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及评价、上报工作。负责本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核查、核验工作,参与、协调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章、技术规范。指导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指导监督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落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协助上级部门完成编制工程建设定额工作。落实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勘察设计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落实建筑市场相关政策。按规定权限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组织申报建筑节能项目。指导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发展。拟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建筑行业科技管理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指导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教育。指导职业技能。

        (六)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股。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区住宅产业化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按规定权限负责拟订全区物业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全区物业管理诚信体系建设。拟订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评价结果。指导、监督全区物业管理市场整治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工作。落实室内装饰规章制度,负责室内装饰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指导全区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房屋征收拆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交通运输管理股。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相关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日常工作。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相关科技项目计划,组织协调有关科技项目研究、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公路养护、路政监督管理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相关事项。承担农村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村公路、国边防公路相关工作。承担我区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我区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救助打捞等工作。负责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八)人民防空管理办公室。编制人民防空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工作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检查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落实防护要求。负责人民防空系统经费管理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战备资产)的管理。组织编制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并监督实施。落实人民防空指挥建设地方性标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制度。指导监督有关部门依法组建和管理群众防空组织。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应急支援任务。拟制全区疏散基地规划并指导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目标防护规划、方案和目录。落实重要目标防护地方性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重要目标单位开展防护行动和防护专业队伍的训练演练。开展重要目标普查,建立重要目标数据库。负责人民防空战备数据工程、“人防云”建设和管理,拟制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网络平台发展建设规划,负责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通信跨区域支援行动演练。协助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和信息网络平台为平时应急救援服务。负责人民防空、防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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