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月10日(公示期为5个工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6200558 传真:0472-6200550
通讯地址:包头市36365_好多假365平台_365bet线上棋牌区沙河镇建新街3号(01406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提档升级建设工程 |
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湿地草原内 |
包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湿地草原管理处 |
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0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为232.691公顷,建设内容包括:观演台、服务中心、广场等主体工程,园区道路、停车场、卫生间等辅助工程,以及供水、排水、供电、采暖等公用工程。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粉尘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房屋,施工过程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泥沙悬浮物,排入施工现场专用水池进行沉淀简单处理,用于建设材料养护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当施工结束,污染源随即消失,其影响也不再存在。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敏感点区域施工规定早8:00-12:00,下午14:00-22:00的时间内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应征得周围居民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批准,降低设备声级: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挖掘机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不见的方法减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养护等。 4、固废 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运至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本工程不设弃土场,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全部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在运输土方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在适量,并加盖遮布,出工地前要做好车辆的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粉尘 本项目完成投入使用后不存在环境空气污染。 2、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无新增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管道的铺设,绿化、园路建设等工程,运营期涉及到的噪声设备为绿化洒水车运行噪声及灌溉喷洒过程水泵运行噪声。车辆及水泵的运行为间断作业,作业频率约为1次/d,时间约为2h,园区内拟采用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运输噪声,且车辆只在园区内作业时会有影响,产生的噪声级较低,不会对外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对于水泵运行过程噪声采取增加减震基垫等减少作业噪声。 4、固废 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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