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组,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常态监察,建立台账。将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与日常环境监察相结合,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常态化,每周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建立台账,并向市环保局及安监部门上报。
三是突出重点,深化隐患排查。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前提下,重点排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储存管理情况,督促各类危废、医废生产单位落实好安全管控措施。
四是多管齐下,推动企业自查自改。要求企业严格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并及时上报自查情况。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积极打击环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加大打击力度。
五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进行专项重点排查;加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