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举办的全区“十三五”环境统计年报业务系统培训班。我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培训班传达并讲解“十三五”环境统计技术要求、“十三五环境统计表及指标解释”及环境统计数据审核要点与分析,同时作了2016年度环统工作安排。
“十三五”时期环境统计工作内容与“十二五”时期相比新增了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的调查;细化了污染治理设施填报内容,如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均按套进行详细填报;部分行业调查时间进行了调整,如工业锅炉,不再每年进行调查,拟2-3年开展一次锅炉专项调查;保留了火电、水泥、钢铁、造纸四个重点行业专表,简化利用率较低的台账指标。删除服务管理效率低的台账类指标,并对各类污染源报表进行了删减及更名,如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及机动车等。
按照此次工作安排,我局梳理辖区内工业企业、火电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产、生活垃圾处理厂、危废(医废)集中处理厂等七类约61家单位列入调查工作。各相关企业正在按照要求进行各项调查指标的填报工作,待企业数据上报完毕后将开展审核工作,预计第一次审核工作于3月20日完成。